一、采购项目编号:ZZGPGK-2010-100
二、采购项目名称:太行山路热力及给水管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保温管材及管件、保温补偿器、阀门、给水球墨铸铁管及管件。
采购内容含以上货物、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第1包:预制保温管及管件:
⑴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⑵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国家、部门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须具有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相应口径的产品检验报告(含DN1000保温管材),以及接头保温质量、管件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⑶投标人须具有生产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以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发放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外协单位提供授权书及相关资质证明);
⑷投标人所提报管件若为外购,则还应提供管件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书或制造商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其它相关资料。
投标人若外购相关管件(补偿器、三通、弯头、变径、固定节等),其管件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⑴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⑵ 具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必须具备预期寿命与剪切强度试验)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⑷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发放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外协单位提供授权书及相关资质证明)。
2、第2包:给水球墨铸铁管及管件:
⑴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⑵ 供应商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⑶ 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6月29日
获取地点:枣庄市兴华路10号海关大厦8楼
费 用:3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招标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原件(外购管件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枣庄市龙头中路100号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七、公开报价时间:2010年7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八、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枣庄市兴华路10号(海关大厦8楼)
联 系 人:刘建申
联系电话:13455755595 0632-3312943 0632-3159785 zzzbtb@163.com
传 真:0632-334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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