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函
项目编号:AH-H2010271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在本中心注册且有成交记录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0年6月29日上午9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5、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 合同条款 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履行询价采购合同,如果出现违约,采购中心将暂停其一定时期参与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资格。
二、货物需求:
1、采购品名:红外碳硫分析仪(1台)★
参数如下:
依据标准:碳符合IS09556标准规定 硫符合IS04935标准规定
主要技术参数:
电子天平:自动天平接口,称量范围:0 110g
读数精度:0.0001g
分析指标:分析范围 C:0.0001%-99.999% S:0.0001%-99.999%,分析时间:25-60秒可调,一般在35秒左右,精度:碳符合IS09556标准规定 硫符合IS04935标准规定
数据处理系统:
软件功能齐全,提供文件帮助、系统监测、通道选择、数理统计、结果校正、断点修正、系统诊断等四十多项功能
动态显示分析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碳、硫释放曲线
Windows全中文操作界面
惠普激光打印机
计算机酷睿四核8500以上
显示器:19 液晶
主要特点
碳、硫2组红外吸收装置,共16个独立分析通道
三级线性化标定
标气标定
线性标定
系统校正
备注: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询价函中的参考品牌仅作参考,不是报价的唯一依据)。
2、如果本项目各包的设备技术参数属于某一产品的专有参数,报价人可以不受其限制,但产品性能必须达到或高于询价函的要求;
3、★号设备须提供授权证明和彩页(软件不需要彩页);
4、所有采购设备,中标单位负责该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后的计量检定合格(包括检定、校准费用),每台套设备请提供两份使用说明书,协助提供设备操作规程编制。非定型设备,请参照所提供的标准,提出可行的方案,以备专家评审。
5、7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三、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需提交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报价人所报设备的技术参数必须详细列明;
2、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3、报价人在报价函中应附公司自已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复印件;
4、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五、项目联系人:周启安
联系电话:0551-5101630 传真:0551-5101634
六、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504室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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