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 南京汤山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江宁区汤水河综合整治及景观改造 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批文号:江宁发改投字[2009]36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 本标段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江宁区汤水河综合整治及景观改造石材采购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BJN090531
3.工程地点:江宁汤山
4.供货期:180日历天
5.采购合同估算价:约5000万元
6.标段划分:拟分 1个标段
7.招标内容:花岗岩等材料采购。
四、报名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商。
五、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和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2007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石材供货业绩(合同原件);
6.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其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六、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持合法、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前4天)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江宁区秦淮路6号(第5天)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开始接受现场投标报名,具体投标报名时间:自 2010 年6月29日8时 30分至 2010年7月5日 17时00 分止,上午8 时 30 分至11时3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投标申请人在现场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资格预审的时间和地点: 2010年7月7日上午9 时00 分至11时3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
七、其它: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地址: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三楼 邮编:211100
联系人:刘德丽 电话:025-52128578
传 真:025-52128578
本公告有效发布时间为 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5日
负责人(签名)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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