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1204120100105
招标备案号:12112010073006
监理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津南监理[2010]0708
延期原因: 投标报名不足三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津南区天嘉湖部分配套道路、排水工程 已由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南发改投资[2009]08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津南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66032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津南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概况:天津市津南区天嘉湖部分配套道路、排水工程,总投资6603.2万元,总建设规模4459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津南区八里台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津南区天嘉湖部分配套道路、排水工程,总投资6603.2万元,总建设规模4459米,本次招标规模4459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一号路,全长2469米,红线宽15米;沿线铺设DN600~2000mm雨水管线1315米;新建桥梁1座,长26.9米,宽15.5米;沿路架设路灯48套。2、新建三号路,全长590米,红线宽13米;沿线铺设DN600~1500mm雨水管线605米,铺设DN600mm污水管线520米;新建桥梁1座,长32.4米,宽22米;沿路架设路灯44套。3、新建天嘉湖路延长线临时路,全长1400米,红线宽16米;新建桥梁1座,长15.4米,宽25米;招标范围为施工及后续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 工期要求:2010年08月04日 至 2010年11月0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驻现场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专业相符)、外地进津监理企业还应携带“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备案通知书”,以及近三年类似工程的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企业监测设备清单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附各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许可服务大厅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7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7 月16 日 至2010 年7 月2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7月16日至2010年07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2 时0 分 至5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凤禄(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5号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张志超电话:28520269
传 真:2852026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宁培栋(印鉴)
办公地址:津南区咸水沽体育场北路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贾丽娜电话:88914136
传 真:88914136
日期:2010 年7 月1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8397251传真:28397252电子邮箱:jiannanjw@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体育场路15号
受理负责人:孙丹丹、朱小茜、樊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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