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能源计量建设项目设备” 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因报名供应商未达到法定要求,现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第三次公告征集供应商,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CZB―10064
2、项目名称:能源计量建设项目设备
3、采购内容:能源计量建设项目设备供货、安装服务,包括下表所列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标项一: 油罐容积标定系统 1套
标项二: 三相电能表检定装置 1套
标项三: 电参数检定系统 1套
标项四: 能源平衡测试系统 1套
标项五: 能源计量器具检定系统 1套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投标设备经营资质,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含)以上。
(3)有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资格审验及发售标书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7月27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7、发售标书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二楼7205室。
8、标书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
9、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资料: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10、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0年7月29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7月29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12、应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每标项
13、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4、联系方式: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俭,联系电话:0571-85163630,传真:0571-8517326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银行帐号:33001617935050003940;电子邮箱:zjhc888@163.com,对本项目有兴趣的可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征求意见栏目(网址:http://www.zjzfcg.gov.cn/new/cgwjhxq/270636.html)阅览标书。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联系人:毕学中,联系电话:0571- 81995099,传真:0571-81995133。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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