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绿色节能环保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项目中心 > 招标项目 » 正文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江口镇辖区农村垃圾清运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7月21日 来源:

....

1、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决定把涵江区江口镇辖区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现决定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涵江区江口镇辖区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工程性质: 垃圾清运
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投资预算: 1500000元/年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地点: 涵江区江口镇 合同期限:2.5年(注:与福厦路荔涵大道承包期同步)
3、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具有的条件:莆田市内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须具备公路或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的企业(未具备公路或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的其资格为不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开发布招标信息。若需购买招标文件,可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确定中标人。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 7月 21 日至2010年 7 月 27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8、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9、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应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投标人可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需要书面招标文件或图纸的,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或图纸时不记名,也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盖章)招标代理人: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盖章)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传真:13850215829 电话/传真: 0594-2290239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扫一扫,节能环保信息随手掌控)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