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CTTC—10ZYSG31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长岭镇污水处理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岭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投资金、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项目已具招标条件,现对该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岭县长岭镇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含市政二级)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3.2 、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0 年 7月16日至 2010年7月_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 11:30 时,下午_ 1:00 时至 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4号楼423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7 日内寄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8 月 6 日 9 时,地点为长岭县有形建筑市场(长岭县建设局五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岭县长岭镇
联系人:高川 联系电话:0438-7281000
招 标 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帐 号:61010155260000281 邮政编码:130051
E - mail: ctzb_3@163.com 电 话:0431-88906877
传 真:0431-88906263 联 系 人:王禹、王贺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201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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