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0GC070100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外滩大桥工程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计函投[2004]1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由政府投资30%、企业自筹70%。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现就外滩大桥工程景观照明和功能性照明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宁波市外滩大桥工程工地。
招标范围:外滩大桥景观照明和功能性照明工程灯具及监控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2个标段,标段一:投光灯、洗墙灯;标段二:路灯。
建设规模:标段一约140万元,标段二约68万元;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0天内全部交货完毕;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标段一:(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金不少于600 万元人民币的制造商或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经销商(非投标人自行制造的灯具参加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3)制造商2007年元月至今至少有1个100万元及以上的投标同类灯具供货合同;(4)同一品牌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主体必须一致(不接受制造商与其经销商以同一品牌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标段二:(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 万元人民币的制造商;(2)制造商2007年元月至今至少有1个50万元及以上的投标同类灯具供货合同。
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及以上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
3.4 本项目招标人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29日至2010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8月19日9时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
邮编:315000
联系人:丁晓威
电话: 0574-87320692
传真: 0574-8719776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
邮编:315010
联系人:钟波达 吕忠煜
电话:0574-87304840、87304974
传真:0574-87329662
电子邮件:nbcme@nbip.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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