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乾坤招【2010】046号开标时间:2010-08-13所属行业:20标讯类别:1资金来源:0招标代理: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业主名称:闽清县洁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所属地区: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二次招标)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2010】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清县洁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清县洁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清县白樟镇云渡村北坑炉;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6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完成两项渗滤液处理工程和两项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防渗工程;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你单位若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30日至2010年8月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13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洁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闽清县建设局大院内,邮编: / ;
电话:0591-22335734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滨路110号湖滨大厦7层 ,邮编: 350025 ;
电话: 0591-87508725 传真: 0591-87625842 ;
联系人: 林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5930200001810200087046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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