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淳安县鸠坑乡人民政府、淳安县屏门乡人民政府、淳安县千岛湖人民政府、淳安县里商乡人民政府、淳安县瑶山乡人民政府、淳安王阜乡人民政府等委托,就垂直式垃圾中转站压缩机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CAZFCG[2010]84号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谈判文件,请自行下载!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含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一致)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的能力(具有产品经营范围)
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③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①谈判文件请于2010 年8月13日14:3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②请谈判响应人于2010年8月13 日11:00前(逾时不办理)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淳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登记(如需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还需提交保证金交纳单据)。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0年8月13日 14: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七、谈判时间:2010年8月13日 14: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请投标人于2010年8月12日17:00时前将标一至标六各贰仟元(¥2000.00)谈判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凭银行回执单原件至交易中心四楼服务窗口开取收款收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 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 号:19075201040025441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24818118 联系人:余旭华。
十、其他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余冰 联系电话:0571-64837835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钱慧珊 王素婷
联系电话:0571-24818116
传真:0571-248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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