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TC-101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县县城供水项目设计招标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2010]3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县汇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2万吨的净水厂1座及附属设施;铺设长22.9公里DN700的球墨铸铁输水管线1条,设计日输水能力为2.75万吨;铺设DN100~DN500钢丝网骨架PE配水管线30.12公里,配水管线设计日配水能力为4万吨。净水厂厂址位于长白镇长松委原有水厂位置。(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2 工程名称:长白县县城供水项目设计招标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白县县内
2.4 完成设计时间:2010年9月3日—2010年9月22日完成初步设计,2010年9月29日—2010年10月25 日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2.6 招标规模: 8343.3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丙级及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长白县汇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长白县长白镇白山大街11号
办 公 电 话: 0439-8224780
传 真: 0439-8206678
邮 编: 134400
联 系 人: 邓贞顺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
邮 政 编 码 : 130061
办 公 电 话 : 13404336911
传 真: 0431-8856634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 雪 13009114093
电 子 信 箱: yc141@163.com
201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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