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ZZB-A1009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8000吨磷酸酯类阻燃剂工程已由吉经开投备字【2008】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
冰机装置:面积832㎡,5层,高度22m,砖混框架
一车间:面积621.2㎡,1层,高度9m,砖混
厂房:面积156.2㎡,1层,高度9,砖混
事故池:11.5*10m池深3.5m,1层,高度3.5m,砖混
消防循环水池:12*12m池深3.5m,1层,高度2.5m,砖混
泵房:面积60㎡,1层,高度9m,砖混
2.2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吉林经济开发区三号道
2.3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1月3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暖、电气、排水工程施工及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吉市建联字[2009]1号)。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3 日至2010年 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8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地点: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如有拦标价,超出拦标价为废标。
六、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吉林市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永林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美珠,电话:1351432321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吉林市北京路155号
联系人: 宿苑 ,联系电话: 0432-62086186 。
2010年8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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