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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8月1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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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宜宾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 已由 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宜县发改投资【2010】1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县城镇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宾县城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县发改政策[2010]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6214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县柏溪镇八一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资金筹措方式:建设日处理渗透液140吨的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
2.3、建设内容:建设日处理渗透液140吨的处理设施。
2.4、计划工期:90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经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8月13日 至2010年0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县城镇管理办公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9月07日 09点30分 ,地点为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宜宾市北大街5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县城镇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宜宾县柏溪镇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31-6611364
传 真: 0831-7827500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棚大道12号A座310室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0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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