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该市将力推建设绿色建筑。
据介绍,绿色建筑因普遍采用太阳能、风能等,不仅节能65%以上,而且节地、节水。
根据该办法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国家、省、市确定的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中心城区新建建筑面积2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等,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管理。
武汉市将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对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节能等专用设备的企业,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纳税额中抵免。发展地源热泵空调系统的建筑单位,可申请减免水资源费。对没有取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证书或市建委组织的相关机构审查认可,以绿色建筑名义进行宣传的,将处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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