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分二步开标)邀请符合本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款中规定的,具备循环水水质稳定剂研发、生产的能力,所生产的循环水水质稳定剂必须有3套及以上合成氨(或甲醇)装置的使用业绩,有3套及以上单套循环水量20000m3/h以上的使用业绩,有2套单套循环水量20000m3/h以上循环水水质稳定处理装置成套供应业绩的水质稳定剂生产企业或依法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循环水水质稳定剂及循环水水质稳定处理装置(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安装、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8月18日-8月27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是商务网的会员。
7.标的物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数量 分包号 招标文件售(元) 交货期 备注
1. 循环水水质稳定剂及循环水水质稳定处理装置 01 1000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8日,北京时间9: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0年9月8日,北京时间9:00整。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会址见大堂路标。
11.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2.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巻第二章第6.2.4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3.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联系人:黄少聪朱清
手 机:18611051841
电 话:010-81946017
传 真:010-69274124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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