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漏水监测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MTC101B019ZHG026JO]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其他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示期为自2010年8月20日至2010年8月26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漏水监测仪采购(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和禁止的进口产品)。
1.2 供货范围:漏水监测仪1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1.3 项目类型:货物类
1.4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定后30天内。
1.5 项目地址: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临江路9号(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2.3 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商时,必须取得投标设备制造厂商或其在中国地区最高代理机构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或对该项目正式授权书;
2.4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 获取招标文件
3.1 获取文件时间:2010年8月20日起至9月9日8∶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3.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4、 投标文件的收取
4.1 收取时间:2010年9月10日9∶00~9∶30(北京时间)。
4.2 截止时间:2010年9月10日9∶30(北京时间)。
4.3 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0年9月10日9∶3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联系人: 王丽
移动手机(Tele.):13641157357
联系电话(Tel.): 010 -63891720
传 真(Fax.):010-63891730
电子邮箱(E-mail):wlzhaobiao@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
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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