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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屏山分院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8月2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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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MCS-FZ招2009-103-10(重新招标)
开标时间:2010-09-0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屏山分院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社会[2009]6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和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自筹80%、财政拨款20%,招标人为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州市五四北路28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屏山校区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量1000m3/d ,工程造价约 23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屏山分院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含医院区域的污水收集管网、尾水排放管道、污水处理池(不含桩基)、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工艺调试及其配套管网和污泥消毒工程。具体施工的内容和标准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①施工工期: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土建工程(含管网)、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②验收工期:项目一期一阶段满负荷运行后(150张床位)60日历天内通过环保验收,并在通过环保验收后30日历天内取得环保设施使用证明,整个项目(600张床位)最终环保验收时中标人应给予配合。
2.5. 工程质量要求: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应达到《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屏山分院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定的出水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 投标人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08和2009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中均未被登记为三个及以上C级,或一个D级的;
3.8.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1.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8 月 24 日至2010 年 8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前若还有潜在投标人有意参加投标的,可继续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11时 0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工程报名采用无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含控制价、光盘及图纸)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须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至指定账户,且必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省二屏山院环境污染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 月3日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亲自提交其注册(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场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支路13号 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845827 83570637 传真:0591-87825344
联系人: 陈工 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018 ,邮编: 350003 ;
电话: 0591-87731173 传真: 0591-87731172 ;
联系人: 林工、郑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5919 0308 4510 501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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