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BNX20100801001
一、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阜宁县射河南路东延建设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阜宁县射河南路东延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阜宁县城南新区境内
3、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0年9月开工,2011年1月30日竣工
四、本次工程招标内容如下:
该项工程西起新阜宁大桥,东止天津路,全长660m,宽24米,其中14米宽混合车道,两侧各5米宽人行道。新建沥青砼路面0.95万m2,人行道0.6万m2,雨水管道700m,污水管道700m,自来水管道700m,电信、供电、广电等综合管沟700m,路灯18杆。征地24亩。投资概算约600万元。共一个标段。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条件
(一)以下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及其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三级及其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三级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7、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为准)。
注:省外企业在投标时需提供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核验手续。
六、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8月 24日至2010 年8月3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00时,下午15:30至17:30时至到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一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招标人地址:阜宁县阜城镇城河东路1号
联系人:郑一明 电话:13485269000 传真:0515-87071778
邮 编:224400 E-Mail:
九、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沈 明 电话:13485260066 传真:0515-87214868
邮 编:224400 E-Mail: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10年 8月24日 8时至2010年 8月30日17:30时。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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