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略)受海宁市亮化管理处委托,就游泳馆景观亮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CG******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游泳馆景观亮化工程,共一个标项。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的独立法人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上述同类相关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200(略)(含)以上同类景观亮化工程业绩,或具有200万元(含)以上类似亮化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0年8月25日至 2010年9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略)
下午:(略)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略)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略)10: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第二开标室(2009室)
七、谈判时间: (略)10: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略)第二开标室(2009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0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未办理 交易证 的按本中心网站公告《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
⑵城市及道路照明(略)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⑶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与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⑸2007年1月1日以来100万元(含)以上同类景观亮化工程或200万元(含)以上类似亮化工程合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联合体申购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交易证、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一方上述⑵~⑸资料。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以银行汇票等形式于申购谈判文件时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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