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采购人委托,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就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垃圾桶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
1、项目编号:ZHDF1011823
2、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垃圾桶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垃圾桶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天内。
5、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单价不得超过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
6、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②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为货物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具有该项目的授权);
③ 生产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④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⑤ 所投产品具有国内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⑥ 所投产品具有EN840质量认证证书。
7、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8、购买询价文件时间:自2010年8月31日起至2010年9月3日,每日9: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9、购买询价文件地点:珠海市拱北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3楼312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10、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① 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如非生产企业则须提供所投货物的代理证书或生产企业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产品国内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产品EN840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9月7日15:3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拱北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3楼312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
13、询价时间及地点:2010年9月7日15:30(北京时间);珠海市拱北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3楼312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评标室。
14、购买询价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个日历日内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否参加投标。
15、有关此次谈判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拱北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3楼312。
邮政编码:519000
电 话:0756-3918836 3918838
传 真:0756-3918120
联 系 人:马林 董斌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1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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