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委托,就专业监测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盐政采(2010)A42号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轮廓测量仪1台,氧氮测定仪1台(附配套用氢测定仪1套),圆柱度测量仪1台。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或生产(有自营进出口权)相关仪器设备类货物,有良好信誉、案例经验和经济实力。
3、具有完善的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对提供设备及系统提供全面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
▲4、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a.投标生产厂商要求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b.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所投品牌2007-2010年度仪器设备)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c.签订合同时提供投标品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室(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1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七、开标时间:2010年9月21日 09:30
八、开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转账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海盐中行开发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860029303508094001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报名人须提供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4)、企业简介;
(5)、近年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直接下载,http://www.hyztb.gov.cn)。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0年9月17日前交至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海盐中行开发区分理处;帐号:860029303508094001)。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或支票等转帐形式。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573-86117857
传真:0573-86117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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