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姚渡(甘川界)至广元公路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省姚渡(甘川界)至广元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8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省厅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35%,其余65%由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四川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起于(略)(即甘肃省大岸庙至姚渡高速公路推荐方案路线终点),经木鱼镇、骑马场乡、观音店乡、唐家河、宝轮镇,止于罗家沟(绵广高速路K242)。路线全长56.438公里。
技术标准:公路等级: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略):整体式24.5m,分离式12.2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略):路基及大、中、小桥1/100,特大桥1/300;隧道建筑限界:净宽(略).25m,净高5.00m;沥青混凝土路面。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略)(含上边坡绿化、下边坡绿化、中央分隔带绿化、取弃土场绿化、收费站及管理场所绿化(略)
本项目绿化(略)。
标段 起讫桩号 主(略)
LH1 K0+000-K23+600 乔木灌木9.1万(略).3万平方米、种植土0.3万立方米。 1500
LH2 K23(略).0万株、植草38.8万平方米、种植土0.1万立方米。 1000
LH3 K37+4(略).2万株、植草56.4万平(略).5万立方米。 1500
预计工期 17个月,养护期(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②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③近五年内(自2005年4月起,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高速公路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一个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达500万元以上;④相应的财务能力(2008年度或2009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⑤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⑥投(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若同一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中经评审的投标价最高的标段将被优先推荐)。
3.(略)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申请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略)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评标时将不通过其初步评审(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及有本项目要求内容的U盘)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和费用:
5.1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人,请于(略) (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1楼B座1104室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件仅用于校核,下同);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⑤单位介绍信;⑥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①-⑤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150 元,图纸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0 年9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集合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祥轮街228号广甘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 (略)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成都市交通商务酒店1号楼3楼中型会议室(原交通厅招待所,武侯祠大街180号)。
6.2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0 年10月8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前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交通商务酒店1号楼3楼大型会议室(原交(略),武侯(略))。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2010 年10月8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定于投标文(略)应派代(略)。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com.c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略)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 投标担保: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每个标段人民币40 万元整的投标担保,具体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交下述公示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2)近5年内(自2(略))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
(3)拟在本项目任职(略)。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附后)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5日内(于2010年9月20日12:00之前)提交到:四川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1楼B座1104室,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略)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不实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的内容一致,未经公示的业绩、人员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经过公示的业绩、人员,但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将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上报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略)gov.cn)。
10. 投标承诺函:投标人在提交公示资料的同时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若投标人投标承诺函未按时提交给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略)。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略)由投标人在密封处盖单位公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信封表面不应书写其他信息。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1楼B座 邮编:(略)
联系人:刘先生 范先生 电话:(略) 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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