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0GJ—周004
扶沟县城市管理局建设的扶沟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发改{2010}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扶沟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施工安装一体化承包单位。
一、项目规模:日处理垃圾渗滤液60吨。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扶沟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招标施工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交钥匙工程),由投标方依据本项目技术规格要求完成全部设计、设备制造采购及安装、土建工程、设备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工程竣工验收(包括环保)、设施运营等。
三、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拨款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设计、设备制造采购及安装、土建工程、设备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工程竣工验收(包括环保)、设施运营等
二标:本项目监理
六、投标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标段: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具有市政行业甲级或环境卫生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施工安装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设备供应商具有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含1500万元)的设备制造厂商或经销商,投标产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相关证明文件,设备检测报告。
5、业绩要求:最近五年内有日处理垃圾渗滤液规模不小于60m3的类似工程业绩五个以上;并具有县级以上(含县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放达标证明。(GB16889-1997GB16889-2008)
6、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有联合体协议书,并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作为联合体的各成员方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
第二标段:
1、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委派的总监和总监代表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
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投标企业,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份、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周口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先办卡后报名,办理IC卡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已办理IC卡的单位,携带IC卡、IC卡投标报名单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2010年9月 14日18:00时前到周口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周口市车站路网通公司十楼)报名。外省施工企业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后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方可报名(外地企业需持有当地主管部门介绍信)。
招 标 人:扶沟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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