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40620100790
招标公告
1. 港口南路及其支线绿化工程已列入佛山市南海区基本建设计划,所需资金来源于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包括绿化种植以及保养一年、安装绿化给水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3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为2010年9月,预计交工日期为2010年10月。
2.3 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绿化、园建和给水三部分,投资额约650万元。
2.4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 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 业绩要求:在过去3年内(2007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在广东省内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③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且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④ 技术负责人要求:园林或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⑤ 施工员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施工员证或具有园林或绿化专业的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⑥ 安全员要求: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
⑦ 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经理属于本单位员工的一年(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必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属于本单位员工的3个月(2010年5月、2010年6月、2010年7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且提供当地社保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供核实。
⑧ 开标时(开标当天9:3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所有投标事宜,则不要求授权委托人提供相应资料)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以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3.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方式一、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光盘:
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工商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等资料,并由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在银行收款回执上签名盖章确认。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名: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② 收款人账号:2013022209200014840;
③ 收款人开户行:工商银行佛山桂城支行;
④ 款项来源:港口南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费;
⑤ 缴费金额:500 元。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0年9月13 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500元)和报名费(100元)(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少华 电话:0757-8622902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忠利、黄展鸿 联系、传真:0757-86368680
投标人由于汇款不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导致不能购买招标文件的,需在本项目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人处办理退款手续,否则过期将不予以办理。
如在开标当天未能换取招标文件的发票的,则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财务科处办理,否则过期将不予以办理。
3.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
2010年9月 9日~2010年9月13日下午4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少华 电话:0757-8622902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忠利、黄展鸿 联系、传真:0757-8636868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4.本工程招标不组织踏勘和标前会议(答疑会),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0年9月21日8:30至2010年9月21 日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于2010 年9月21 日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对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和其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所有投标事宜,则不要求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
6.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应回避。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2号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0757-86333431
招标代理: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 系 人:李忠利 黄展鸿 电话、传真:0757-86368680
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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