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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市市政管理处道路挖掘恢复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02年9月1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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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事 项 核 准 编 号:
 000520100149
所 属 区 域:
 大连市
招 标 公 告 代 码:
 04112010050149
项 目 名 称:
 大连市市政管理处道路挖掘恢复工程
建 设 单 位:
 大连市市政管理处 
代 理 机 构: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发 布 日 期:
 2010-9-10
公 告 截 止 日 期:
 2010-9-16

招标公告
1、大连市市政管理处道路挖掘恢复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鞍山路等道路恢复工程
2、本工程建设地点:市内四区,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
3、工期:10日历日
4、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无不良纪录。
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无不良业绩,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无负责在建工程。
6、报名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近三年已完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和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
(2)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提前2-3天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另行通知),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须提供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书面证明,政府财力投资项目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0日至2010年9月1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04室
办公地址: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04室(大连市第24中学对过 )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话:0411-82302256
7、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于2010年9月10日至2010年9月16日 8 -16 时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号-8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8其他:
招标人:大连市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任延军
联系电话:041183680663
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8号
联系人:张瑞波、郭崇瑾
联系电话:0411-8367940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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