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0308
开标时间:2010-09-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03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门综合楼项目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政策[2008]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福峡路东侧、城门镇南侧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城门综合楼工程为商业服务大楼,总建筑面积为30338平方米,其中上部建筑面积为2399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6348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1层,大楼总高度为36米,项目总投资为6973万元,建安投资约447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城门综合楼监理,具体包括桩基础(含试桩)、土建、水电、装修工程、安防、消防、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暂定400日历天,同施工期 (含工程结算的初审工作);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 87.741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根据《福州市关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榕建筑[2007]10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是《2008年度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理出库。
3.1.6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7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13日至2010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城门综合楼监理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陆仟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8日上午9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9.1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福州市建设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处理。
9.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金山桔园二期和园19#楼1层,邮编:350003
电 话:0591-87277022,传真:0591-87277005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1#楼12层,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601739转823,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邹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500 1877 6070 5000 0274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财务电话:0591-87601739转802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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