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苏州市相城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的 苏州市相城区民二路工程 已经 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中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相城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相城区
(2) 工程规模: 本工程分起讫点为富乐路—正阳路,长度约644米,宽29~43.5米,新建桥梁一座,为1跨16米梁桥(桥宽38米),工程施工造价约2995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2995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11-1 至 2011-5-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民二路工程 2995.0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 近两年施工过类似工程,且业绩信誉良好 业绩信誉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市行政中心建设局窗口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时限为2008年9月13 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0-9-13 上午 09:00 至 2010-9-17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0-9-17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0-9-17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0年9月19日09:30-11: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苏州相城区行政中心
联系人: 褚南栋 传真: 电话: 85182512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156号
联系人: 孙绮芸 传真: 0512-68050953 电话: 68082666
邮编: 215011 E-Mail: zhonghui-zaojia@163.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许英平 职称或执业资格: 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教招字第0235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0-9-13 至 2010-9-17 投标箱号: 投标箱十九(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 备注: 1、省外投标人提供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核验原件,省内市外投标人提供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企业登记原件。
2、苏州市外企业必须提供在苏州设有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委托代理人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单证明及有效劳动人事合同原件(附社保局有效联系电话及查询网址);
4、通用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按要求准备且填写完整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本市企业无须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5、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六十万园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汇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本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的申请书复印件。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及所需资料一并投箱。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
户名: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8905015510000018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浪支行
6、如果有问题或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一个或多个投标人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以表明其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同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澄清,若发现不真实的虚假资料,招标人会报请招标办严肃处理,投标人应承担相应不良后果;
7、报名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报名注册建造师无行贿记录证明书原件;
8、“优质工程”、“文明工地”以苏建设规【2009】1号位为准,各获奖有效期参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优质工程”考核,以获得苏州市市优、江苏省省优、鲁班奖(含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工程为准;“文明工地”考核,以获得苏州市市级、江苏省省级、国家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为准。
9、本工程执行苏建设规【2009】9号文;
10、本工程拟报名注册建造师不允许有在建工程。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1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单原件;获得优质工程等奖项的,以有关部门颁发的批文或证书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定义为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限为2008年9月13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
13、原件核验要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有关的复印件必须提供相应的原件进行核实。
1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15、原件核对时间为2010年9月19日,上午09:30-11:30。核查地点: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
16、原件核验要求见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17、各投标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所涉及的房屋拆迁、三线迁移、道路交叉等因素的影响,建设方对此所造成的后果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18、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主要技术人员,应切实考虑到此人能长期进驻现场,否则应对此引起的后果负责;
19、施工、监理单位累计三人次以上更换项目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建设方有权终止施工或监理合同,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建设方招标工程;
20、本工程与苏州工业园区华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苏州市相城区富苏路工程”、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苏州市相城区正阳路工程”、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苏州市相城区民晶路工程”、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苏州市相城区民凌路工程”,同为建设单位同步实施工程,投标报名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任意三个工程进行投标报名,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一家单位只能中标一个工程,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其可以选择其中中标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为中标候选人,另外的工程项目则推荐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二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1、在进行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可以要求报名单位的法人代表及拟投标注册建造师等对其资格预审材料及相关内容进行当面澄清。如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报名单位的法人代表及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未按时参加澄清会议,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22、各报名单位的投箱报名材料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封袋。
提醒:(1)原一级和二级项目经理证停止使用,企业投标时需凭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相关证明办理IC卡,具体按(苏建筑〔2008〕12号)执行。
(2)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请提前办理IC卡制卡手续(报名结束时间前两小时),以便工作人员有充足时间录入相关数据,并制作IC卡,避免影响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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