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清泉乡广场、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21423
酉阳县清泉乡广场、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清泉乡广场、道路工程已由 国家发展和发改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5】1683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酉阳县清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乌江彭水水电站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可按以下要求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酉阳县清泉乡;
规 模:吉福街进场道路1.6公里、两清路至政府街道路硬化及配套排水管网,龙函沟大桥两端安全防护栏等。
总 投 资:154万元;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应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月 14日至 2010 年 9 月 20 日17 时,每日9:00 时至 12:00 时,14: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酉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酉阳县钟多镇桃花源中路13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盖鲜章复印件)接洽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 酉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酉阳县清泉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酉阳县光大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公司
地 址:酉阳县清泉乡 地 址: 钟多镇桃花源中路13#
邮 编: 邮 编: 409800
联 系 人:侯健 联系 人: 冉啸雨
电 话:023-75672001 电 话: 8797188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201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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