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横四路东广场、西广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21461
丰都县横四路东广场、西广场景观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横四路东广场、西广场景观工程已由丰都县人民政府以丰都府发[2010]1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丰都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丰都县横四路。
工程规模:东广场面积约为9500㎡,西广场面积约为5035㎡(具体详见施工图),总投资约750万元。
计划工期:3个月。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按重庆市市政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除树木、花草、灯具外的全部内容,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9月20日23时59分,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q://www.cqjsxx.com)”上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丰都县商业二路323号(建委大楼31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丰都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
重庆华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丰都县商业二路323号418室
地 址:
丰都县商业二路323号424室
联 系 人:
高先生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70702789
电 话:
70703090
传 真:
70702826
传 真:
7070309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fzbdl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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