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小城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21482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编号
重点小城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三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津)、云阳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云阳)、重庆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九龙坡)、巫山县汇馨环卫清洁有限公司(巫山)、重庆市南岸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南岸)、奉节县聚鑫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奉节)、巫溪县沧澜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巫溪)、重庆汇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巴南)等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重点小城镇垃圾收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内容
分包一:1.5m3收集箱215个,0.5t拉臂车45辆
分包二:5 m3收集箱156个,3t拉臂车28辆
分包三:3t后装压缩式垃圾车1辆,5t后装压缩式垃圾车6辆,8t后装压缩式垃圾车9辆
分包四:15 m3可移动式压缩垃圾箱 5个, 17t拉臂车3辆
分包五: 5t垃圾中转车4辆、8t垃圾中转车2辆、垂直式压缩机2个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厂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必须有货物制造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每个制造厂只能对同种品牌及型号的货物授权唯一代理商投标(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需的最终产品,为生产最终产品所需要的配件不受此项规定限制).
3.1.2必须书面承诺提供买方办理环卫专用车牌照的完整资料和单据。
3.1.3车辆和压缩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移动压缩箱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制造同样设备3年以上经验。
3.1.4投标人所投产品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应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服务及时性;
3.1.5国内车辆必须是国家发改委汽车公告内的产品,必须具有免征手续。交货时提供证明文件,并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16日至2010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8号重庆国际商会大厦13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分包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重庆发改委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三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津)、云阳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云阳)、重庆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九龙坡)、巫山县汇馨环卫清洁有限公司(巫山)、重庆市南岸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南岸)、奉节县聚鑫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奉节)、巫溪县沧澜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巫溪)、重庆汇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巴南)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8号重庆国际商会大厦1312室
联系人: 陈洪坤 童苹
电 话:023-67703878、67706795 传 真:023-6770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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