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长兴城市公厕改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拟对该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监理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工程内容:
项目概况:包括对经一路公厕(建筑面积76.9㎡)、电影院公厕(建筑面积82.37㎡)、河滨路公厕(建筑面积80.12㎡)、仓前街公厕(建筑面积71.02㎡)、车站西路公厕(建筑面积89.6㎡)、长安路公厕(建筑面积84.09㎡)、太湖中路公厕(建筑面积93.00㎡)等7座公厕进行改造。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等工程内容。
三、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有房建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项目总监有在监工程的,须在投标报名时如实提供在监工程情况说明,且在监工程个数(含本工程)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监理单位报名时请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参加报名: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身份证;3、进长备案登记表(长兴县外企业提供);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其在监工程情况说明。
六、 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0年9月17日至2010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请投标报名手续。
七、原于2010年9月10日至2010年9月16日期间报名的监理单位有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金陵路
联 系 人: 蒋工 电 话:0572-603619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庆春路180号金融大厦7楼C座
联 系 人:吴工、韦工 电 话: 0571-56111813
传 真: 0571-56111811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浙江华夏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0年9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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