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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洗车台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9月2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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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0119
开标时间:2010-10-1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01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洗车台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10]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2.2. 工程建设规模:发包价为102976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洗车台、道路、排水;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a) 80天内完成土建工程,
b) 1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工程,
c) 150天内完成项目调试工作具备试运行条件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6.2. 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2.6.3. 代建单位:/;
2.6.4. 监理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不在福州市行政区内注册的投标人应在福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拟派出作为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应从企业在福州登记备案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7.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存在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情形;
3.8.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存在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业限制的情形;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21日至2010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施工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除通过无记名方式报名外,还必须同时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www.fz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或电话咨询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0月11日09:3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汇达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注明工程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1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同时还需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为准,电子光盘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fzztb.com)、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
地址: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邮编:350000
电话:0591- 87952358 传真: / ;
联系人:李 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729788 传真:0591-87734700;
联系人:张君棋、王 琪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账 号:351008180018010023730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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