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桶、垃圾箱、吊装箱政府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XHTC-ZFCG-HW-2010-095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大街39号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2691999
5、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
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分包控制金额
包一
垃圾桶(一)
1250
100万元
包二
垃圾桶(二)
1250
100万元
包三
垃圾箱
50
37.5万元
包四
垃圾楼吊装箱
38
45.6万元
说明: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 年 9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9:0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10 月 12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0 年10 月 12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总机电话:010-52691999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dfy@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52691999
传真:010-52691919
联系人: 杜芳瑜(分机215)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862083067710001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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