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同生化工厂4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汽车衡(150T)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信息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同生化工厂4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汽车衡(150T)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同生化工厂4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汽车衡(150T)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15-104110191119)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天津市同生化工厂4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置工程,采用回转窑干法解毒工艺技术路线,本项目建设在原同生化工厂院内,拟建设两条∮3.2×49m回转窑干法生产线,解毒能力20万吨/年。
2、本次采购范围及交货期: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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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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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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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效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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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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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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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必须具备: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日期应为2005年1月1日(含2005年1月1日)之前,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设备以及含安装、加工、制造、服务、运输、修理等项目;
(2)供应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供应商应在200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0台及以上同类设备生产或销售业绩;
注:同类设备是称量最大重量150吨及以上。
(5)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内容包括:电子汽车衡150吨及以上);
(6)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内容包括:电子汽车衡150吨及以上)
(7)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内容包括:电子汽车衡150吨及以上)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备注:
1、以上供应商须提供业绩清单,提供已签约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且内容清楚、可辨。谈判时提供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在资格后审中,谈判小组将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注册资金、生产或销售业绩情况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不少于3名的合格供应商,本次竞争性谈判只面向经排序确定的合格供应商。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文件售价:
时间:2010年9月21日至2010年 9月29日每日9:00-16:00。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十九处(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双峰里23号)
文件售价:500元、邮购(国内)另加5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9月30日下午13:00时止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十九处(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双峰里23号)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9月30日下午13: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十九处(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双峰里23号)
八、采购代理单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响、武强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双峰里23号
邮政编码:300073
电子邮箱:xmkf-3chu@163.com
联系电话:022-23556602
传真电话:022-23556602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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