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漏液处理站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邻发改【2010】222
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
准文号为邻发改【2010】2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漏液处理站
2.2建设地点:邻水县城南镇郑家村七社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206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和设备各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设备:本次设备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近三年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活动备案证》
3.4本次施工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本于2010年9 月26日至 2010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
买招标文件:
施工: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备: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10月 21日 10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潇 彤
手 机:13520192386
电 话:010 63850981 传 真:010 63898858
邮 箱:zbcg166@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编:10007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井东里1号院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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