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绿色节能环保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项目中心 > 招标项目 » 正文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三)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1日 来源:

....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三)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 9 月 30 日8:30至11:30,13:00至17:00;2010年10月8日至2010年 10 月 13 日每日8:3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0年 10 月 25 日上午9:00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编号:DYPEDZ2010-027#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包一为本国产品,包二为进口产品。采购项目预算资金630万元人民币,具体设备及分包情况如下:

包一: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计划投资190万元)

包二:鼓风机及配套设备(计划投资44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投标人为国内直接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代理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关的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ISO认证证书、各种试验或检验报告、资质证书等有关鉴定资料;

(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特殊条款:

(1)包一: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包二: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200万元;

(2)包一投标人须具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工艺设计、测试以及系统设备成套供货和运行调试安装的工程业绩;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①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②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人安装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安装资质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书原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一开标室。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联系人:

发售地点:东营东城丽景国际37号楼3单元201室或聊城市东昌东路159号

联系人:路福丁:15806351105

田丙强:13406378862

电话/传真:0635-2928809/2185818

电子邮箱:zxtbqwork@163.com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扫一扫,节能环保信息随手掌控)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