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铅山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经研究决定进行工程监理招标。工程投资约3500万元,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实行公开招标,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项目地址: 铅山县河口镇柴家村 ;
2、工程监理基本情况及要求:铅山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3、本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事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全包干)控制价为人民币 50.7 万元。
三、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丙级以上并同时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并能承担一定经济风险的企业均可以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单位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接受资格预审,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应提供证件(书):
投标报名人在报名时须提交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经过劳动部门鉴证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拟派的总监和总监代表资格证书和上岗证,监理完成过类似本工程的监理业绩。
同时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10 年10月 22日
报名时间: 2010 年 10 月 27日至 2010 年 11月 2日(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七、报名地点:
受理报名人名称: 铅山县宏世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 王志国
联系电话: 13803595398
招 标 人: 江西黄岗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宁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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