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负责住房事务的国务秘书伯努瓦特·阿帕吕27日宣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法国所有待售房屋必须公布住房能耗标识。这一新规定将促使房屋拥有者采取节能措施。
法国政府3年前开始给住房能耗分级,规定住房能耗水平依据能耗高低共分7级,即从A级的每年每平方米低于50千瓦时到G级的每年每平方米超过450千瓦时。新规规定,法国所有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都必须在房产广告中明确能耗等级标识,能耗标识信息至少占房产广告页的5%。新规定还要求在2011年第一季度前将目前的30项房屋能耗评估标准提高至60项。
伯努瓦特·阿帕吕认为,这一新规“对房地产市场是一场革命”,“将对房屋价格产生影响从而促使房屋拥有者在节能方面采取行动”。
法国环境部今年曾出台政策,旨在到2012年将新建筑能耗减少三分之一。目前,法国50%的住房能耗属A到D类,能耗最大的G类占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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