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受乐清市虹桥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 CG201011C0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开挖管DN1200一批;顶管DN1200一批
(本公告附件所列采购文件仅供参考,具体以供应商报名时领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制造商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值外币,以注册时汇率计算);
3、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2007.10~2010.10)内供应商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5、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商;
6、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所在地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集中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11月08日至2010年11月0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9日 上午9:30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八、谈判开始时间:2010年11月19日 上午9:30
九、谈判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十、保证金:180000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电汇/汇票/本票等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户名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投标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银行名称: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户名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十一、报名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a)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 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c) 投标单位有效的ISO900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d)、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虹桥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858552200
采购机构名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9
传真:0577-6188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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