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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清洗消毒器和纯水处理系统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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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MZFCG2010-776

招标代理: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报名截止:2010-11-29

所属地区:上海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下列预算单位的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下列医疗设备实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预算单位名称: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2、采购设备名称:

清洗消毒器和纯水处理系统

数量:1套

预算资金额度:人民币440000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的报价:否

3、采购编号:CMZFCG2010-776

二、设备配置

具体设备配置、需求情况请详见询价文件。

三、技术规格与售后服务要求请详见询价文件

四、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已经注册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库中的正式会员供应商并且是中小企业;(可致电021-69693719、02169693717、021-39622008咨询相关信息)

2、系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必须分别提供清洗消毒器和纯水处理系统的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文件)

3、具备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质证书;

4、所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必须提供清洗消毒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具有良好、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没有不良的履约记录。

7、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关联方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但是,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8、参加投标报名及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0年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开标资料。

凡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按下列时间和地点的要求前往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本项目的询价文件,领取文件时请随带下列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原件;

3、相关医疗设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厂的公章)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

5、相关设备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报价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厂参加询价的可不提供此件,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点击下载“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即可。)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点击下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即可。)

7、公司简介与同类产品近三年市场销售情况介绍;

8、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0年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

上述原件经查验后将退还供应商,另请将上述文件用A4纸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上述原件如有缺少,恕不接受)

五、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2010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到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询价文件。

六、报价的时间地点:详见询价文件要求。

采购人基本信息:

联系人:张华

电话:69691512

传真:69691512

邮编:202150

地址:崇明县南门路25号

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69693818

传真:69693818

邮编:202150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58号5楼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1月20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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