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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建建筑节能设计不达标不予开工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9日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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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住建局近日公布了《昆明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听证稿)》。该办法提出,以后的新建建筑,都要成为使用太阳能、使用环保节能墙材、安装节能灯具的节能型建筑。如果节能设计不达标,将拿不到规划和建设许可证,开不了工。老的建筑要逐步实施改造,其中,政府办公楼必须带头实施节能改造。


  该听证稿要求,民用建筑中,凡有热水需求的,应当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要与主体建筑一体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使用和维护管理。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纳入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


  新建建筑必须使用非粘土的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农村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另外,建筑物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和电气控制装置。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图审机构要审查节能设计,凡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已有的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改造将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结合旧城改造计划,逐步实施。政府办公楼、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对既有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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