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屏县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已由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云计地区[2002]4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屏县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石屏县城区
2.2计划投资:约386万元;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2.4招标范围:垂直式垃圾压缩站成套设备2套,后装压缩式垃圾车2辆,电动三轮收集车10辆,挖掘机一台,环卫型推土机一台,东风自卸车一辆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资格要求:需进入《云南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设备材料目录》的投标人方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于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7:30时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省内企业可到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办理;省外企业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办理), 报名,并于2010年12月24日前密封提交下列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报名联系电话:13121930956蔡洁
①投标申请书;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营业执照正、副本;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书;
⑦近二年类似项目的合同;
⑧使用方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⑨云南地区售后服务机构材料;
⑩其它可代表企业综合实力的证明或资料。
5、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石屏县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并参与招标人组织的踏勘现场。
8、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备案表格。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15101074388郝 亮(经理)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