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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政府采购怀集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净化设备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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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政府采购怀集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净化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1041HJG1BC27/02]
受怀集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
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
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09-1041HJG1BC27/02,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12月28日至
2011年1月4日五个工作日。
一、招标编号:0809-1041HJG1BC27/02
二、项目名称:怀集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净化设备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交货期/完工期、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招标内容:怀集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净化设备
包号 分包名称 数量
一 供水管材及管件 一批
二 净水设备及安装 一项
2、招标项目性质: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投标人可对本项目部分或全部包进行报价,但每个分包不得分拆报价,且
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3、交货期/完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即包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
付用户使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中,
1)、分包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供水管材及管件的投标人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
1.2、所投供水管材及管件须取得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分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 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2、报价人必须是生产厂家,有健全售后服务队伍、技术、设备;
2.3、报价人所报货物必须有国家卫生部颁发的涉水卫生许可批件;
2.4、制造商必须通过IS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及安全标准。
六、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9日每天8: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5、业务联系人:王 涵
手机:131 4635 8205
电话:010 638 50981
传真:010 638 98858
邮箱:zbcg 118@163.com(业绩资质发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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