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在湟水流域新建的八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基本建成。
2008年底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实施以来,青海省积极争取中央投资1.556亿元,安排了湟水流域八个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为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省财政又下达1.689亿元得专项资金用于这八个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海晏、湟中、湟源、大通、平安、民和县城污水处理厂已经全部投入试运行,互助县污水处理厂处正处于生物菌培养阶段,乐都县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始进水调试。
这八个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运,将有效减少COD排放量,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每天5万吨,新增配套管网202公里,预计全省COD排放总量能够控制在8.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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