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国际合作,研发形成低碳技术体系
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我国既要秉承一贯的原则立场,又要用好国际社会已达成的公约和文件精神,对可持续发展、共同但有差别责任原则等要坚持且不能让步,姿态要积极但不能冒进,行动要主动而不能盲从,策略要灵活又与时俱进。我国应当主张,发达国家必须强制减排,发展中国家自愿减排的成本必须由历史上过度排放的工业化国家承担,以树立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形象。
推动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温室气体的减排资金和技术。通过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新机制,引进、消化、吸收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参与制定行业能效与碳强度的国际标准、标杆;使我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低碳技术、设备和产品达到国际先进乃至领先水平。
十、广泛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和公众的认知水平
利用电视、报纸、影像等各种媒介,宣传普及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的知识,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展就要消耗能源,能源消费势必排放二氧化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提高碳生产率,形成低碳的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是我们保护地球这个惟一家园的必然选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应对气候变化课题组
负责人:张玉台 刘世锦
本文执笔:周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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