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煤运系统袋式除尘设备采购
标讯内容:受委托,对100万吨/年煤基二甲醚项目一期工程煤运系统袋式除尘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范围: 品目 设备名称 装置 设备位号 数量 交货期 交 货 地 点
1 袋式除尘机组 1、2#运转站 DC-214A/214B-1,2 4台 合同签订后6个月
2 袋式除尘机组 3#运转站 DC-214C-1~4 4台
3 袋式除尘机组 备煤筒仓 DC-207-7,8 2台
4 袋式除尘机组 备煤筒仓 DC-207-1,2 2台
5 袋式除尘机组 备煤筒仓 DC-207-3~6 4台
6 袋式除尘机组 破碎楼 DC-213-1,2 2台
7 袋式除尘机组 热电站 DC-201-1~6 6台
8 袋式除尘机组 卸煤地槽 DC-218-1 1台
货物技术规格数据等详见招标文件。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质量标准:设备的制造和检验应遵循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以及相关国际标准。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备完成招标设备加工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清洗、验收以及技术服务等方面应具有的资格、能力和业绩(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并有3年以上的运行经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 具有由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4) 具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制造到安装、试验均符合国家标准;
(5) 提供近二年审计过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良好;
(6) 能够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供全新的、先进的、可靠的、完整的、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的货物和服务;
(7)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未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投诉;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02 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02 月16日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张敏
手 机:18701582188
电话: 010-62506136转65003 010-61596753
qq: 25259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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