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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一期)勘察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1年2月1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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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FZCS招-2011003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闽清县自来水公司

报名截止:2011-03-07

所属地区:福建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商业咨询服务

闽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一期)勘察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FZCS招-2011003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清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FZCS招-201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一期)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梅发改[2009]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清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闽清县财政筹措解决和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闽清县自来水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闽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一期)勘察项目;

2.2.建设地点:闽清县;

2.3.工程建设规模:闽清县大路大桥至潭口工业区管线走向为垃圾处理场进厂道路和沿线道路进行埋设,长约6公里,污水处理厂-梅溪入闽江口沿进城路下河道边进行埋设,长约0.6公里。

2.4.招标范围和内容: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5.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

2.6.勘察周期:经委托方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岩土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的从业限制的人当事人(榕建筑[2007]92号文件)。

3.4.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且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取消中标资格;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福建建设信息网或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网站有关投标人备案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

3.5.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3.6.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11日~2011年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1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达招标公告指定帐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3月7日9时30分止,提交地点为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清县解放大街106号闽清县建设局五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乙级,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为16万元,其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梅城镇西门路180号,邮编:350800;

电话:0591-22310757传真:0591-22310757;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五层,邮编:350011;

电话:0591-28062808传真:0591-28062881;

联系人:许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帐号:118100100100075597。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清县解放大街106号闽清县建设局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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