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广东华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报名截止:2011-02-23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根据增发改投[2009]41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已具有图纸证明文件,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现对增城市新塘镇永和污水处理系统收集管网工程(跨荔新公路段)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新塘镇永和污水处理系统收集管网工程(跨荔新公路段)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工
电话:020-827720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819271046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新塘镇塘美村镇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纳污范围覆盖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片区,永和镇片区、宁西片区、沙埔及仙村片区,总服务面积约32.38平方公里。本次发包范围仅包括服务范围内的截污干管,污水次干管及支管不在此范围内。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荔新公路段污水干管起点为沙宁公路与荔新公路处,终点为荔新公路与沙埔大道交汇处,与沙埔污水干管衔接;此外,由新誉南路接出的污水干管、穿荔新公路后接入荔新公路的干管,也在本次项目范围内。
工程采用顶管和开挖两种施工方式:顶管采用Ⅲ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其中DN1200长约250m、DN1350长约111m、DN1500长约161m、DN1650长约305m;铺设Ⅲ级钢筋混凝土管DN1350长约11m,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500长约10m、DN300长约21m。检查井6座,沉泥井4座,顶管工作井7座。
3.招标控制价:835.584707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占25%,融资部分占75%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1年1月31日00时00分至2011年2月23日12时00。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年02月23日,10时30分至12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1年02月24日10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81号)九楼开标2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保证金16万元,投标人须以转账方式单次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的年度保证金不通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完成交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资格审查,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资格审查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管道工程一级专业承包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4、投标人自2008年1月6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市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
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在投标人信息录入时,将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自动初步筛查,凡企业资质信息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将不能录入。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3-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七、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同时提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1.1.3.2)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十八、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招标人: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华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02月15日
招标公告附件
1 新塘镇永和污水处理系统收集管网工程(跨荔新公路段)施工招标公告.doc
2 新塘镇永和污水处理系统收集管网工程(跨荔新公路段)工程招标文件.doc
3 招标文件ZBS.zbs
4 工程量清单.xml
5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doc
6 工程图纸PDF格式.rar
7 工程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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