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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界排干渠节水改造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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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ZZBF1102016A
招标代理: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业主单位: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
报名截止:2011-03-08
所属地区:广西
工程名称: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界排干渠节水改造工程(Ⅰ标)
招标编号:XZZBF1102016A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业主名称: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 
工程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佛堂村三波水库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界排干渠节水改造工程(Ⅰ标)施工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水计〔2010〕99”号文下达了工程的投资计划,防城港市水利局以“防水管〔2009〕9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防城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防水招标备案〔2011〕13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境内。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390.35万元。招标内容如下: 
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界排干渠节水改造工程(Ⅰ标)放水塔1座、埋设输水管3.0Km等;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4月2日,完工日期为2011年10月2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承担过相同类似工程施工;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施工企业在五年内完成水库大坝除险加固或输供水管道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3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详述);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不填写专业,则视为无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视为无专业)。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视为无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必须于2009年12月1日以后重新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C、上述要求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质量检查员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中所标明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不一致或者不标明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详述)。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1年3月2日至3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发售地点: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财苑小区11号2楼)。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联系卡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购买,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查验,同时须持有经防城港市检察院出具的无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凭证。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25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175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4.2根据桂水基[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人账户交纳投标承诺金人民币贰万元整。若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者,投标承诺金不予退还。投标承诺金只采用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电汇或转账的形式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防城港分行金港支行 
银行账号:210757020930002121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务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收款人的财务部门开具到户收据,承诺金的退还按桂水基[2009]28号文执行。 
前会:招标人将于2011年3月9日上午10时集中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可派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投标人是否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集中地点:防城港市水利局。 
5.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1年3月25日15时在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财苑小区11号3楼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佛堂村 
邮编:538001 
联系人:严所长 
电话:13097700193 
邮箱:fcgsjy200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财苑小区11号楼 
邮编:538001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70-2882561 
传真:0770-2882561 
邮箱:e.zator.com@163.com 
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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