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日在榕召开的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会议上获悉,我省已经正式出台 《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下简称《规划》),提出我省将大力发展建筑节能,“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标准煤400万吨。
根据《规划》,我省建筑节能实现节约标准煤400万吨。福州和厦门率先开展节能率65%的工程示范。“十二五”期间,累计建成新建节能建筑2亿平方米,实现节约标准煤360万吨。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和绿色照明,推进城市、农村和建筑规模化应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十二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兆瓦。
《规划》提出,我省将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空调和热水应用,发展绿色建筑,在厦门开展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和碳排减量交易试点。加快以公共建筑为重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步伐。大力推动以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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